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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川县开展环境大整治 守护生态家园

发布时间:2017-08-20  来源:  [打印][关闭]

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,打好“蓝天、碧水、净土”三大战役,全面迎接中央环保大督察,切实推动“河长制”落实落地,持续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,近期金川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工作。 

  1.清理山体山坡乱挖

  全县各乡(镇)组织开展清理乱圈乱占国有、集体土地,清理乱挖荒山荒地、林地、草场和毁林开荒、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;清理未经批准或者骗取审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等违法行为。

  2.清理河道河滩乱占

  全县各乡(镇)组织开展清理河道乱圈乱占、乱搭乱建、倾倒渣土等行为;清理非法采砂行为,整治河道砂场不打围、材料乱堆放和运砂车超载超限、泄漏抛撒等现象;清理沿河垃圾和河面漂浮物,加强水源地保护,保障饮水用水安全。

 

  3.清理街道车辆乱停

  金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清理车辆乱停乱放、载货车辆占道经营、阻碍交通、危及安全等行为,完善道路交通标识、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,切实维护规范交通秩序。

 

  4.清理道路沿线乱堆

  全县各乡(镇)组织开展清理杂物乱堆乱发和建筑乱搭乱建现象;清理自拆卸损坏公路波形护栏、破坏交通标示标牌等行为,及时维修损毁路面、桥涵设施、路肩、路边沟、边坡及隔墙护栏,强化公路养护管理;以排水沟和防护栏为界,及时修剪清除侵占公路影响交通的花椒、苹果等植物;加强汽车站管理,整治站容站貌;加强汽车修理点、洗车点监督管理,禁止店外占道经营和影响市容经营等行为。

  5.清理房屋建筑乱建

  金川县国土局、各乡(镇)、各项目业主单位加强城乡规划管理,清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,逐步拆除违法违规建筑,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制度,规范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城乡管理水平。

   

  6.清理建筑工地乱象。

  金川县城管局、各乡(镇)和各项目业主单位开展清理整治建筑工地材料乱堆、机具乱放、污水乱排等现象和清理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、噪声污染、建渣乱倒等行为的大整治行动。